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
项目申请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需参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资料中的邀请函所表述的留学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3.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附件2)。
5.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定的《2023年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我校按照1:1比例共同资助我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
准备以下纸质资料1份,并于12月4日前交国际合作处。
1.《兰州理工大学教师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审批表》(在oa完成填报,提交并打印);
2.《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规定的纸质资料。其中,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申请人签字”栏内需申请人签字;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栏内需学院院长或相关领域专家手工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word格式;
(4)《》(见附件3)需由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至少3名专家分别进行手工填写和签字,无须加盖学校印章。
未尽事宜,请咨询2975037、13919112509(唐)。
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3.
国际合作处
2023年11月21日